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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K8凯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郑弘孟董事长主持召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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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郑弘孟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五、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及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涉及变更及延期,具体请详见“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67.16亿的0.37%。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调整部分项目投资总额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具体如下:

  公司在海宁统合所在园区设立智能工厂改造项目,通过导入新型滚筒式流水线、自动化生产线、全新MES系统、各类生产辅助系统及大型的生产加工必要设备,建立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设备间相连、数据实时处理的智能化无人工厂,提高订单生产加工能力。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受行业生产、供应链及终端需求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备购置和安装及研发环节均有所延迟,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本次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对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明细构成进行调整。同时,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布局,提升研发应用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拟将该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12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人民币1亿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

  公司在杭州统合所在园区设立智能工厂改造项目,通过导入新型滚筒式流水线、自动化生产线、全新MES系统、各类生产辅助系统及大型的生产加工必要设备,建立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设备间相连、数据实时处理的智能化无人工厂,提高订单生产加工能力。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受行业生产、供应链及终端需求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备购置和安装及研发环节均有所延迟,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布局,提升研发应用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拟将该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12月,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

  下世代通讯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将围绕5G通讯设备、无线通讯技术、光通讯、智能家庭、虚拟化网路等,进行技术、应用及设备方面深入开发,进行前瞻性技术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建成后,能够为公司吸收更多尖端技术人才,增强研发创新实力,构建公司在下世代通讯产品智能制造领域的持续领先优势。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在AI应用浪潮的推动下,公司拟扩大对AI基础建设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加强AI领域的竞争力。因此,公司拟调增人民币1亿元至该项目研发费用中,总投资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相应变更为142,4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

  保荐机构认为:工业富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K8凯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K8凯发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更加便捷的投资者联系沟通渠道,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原投资者热线电话号码不再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办公地址、传真、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富士康龙华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占武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第一季度,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以及行业背景下,公司与全球顶尖客户携手,在生成式AI端持续发力。报告期内,公司云计算业务收入占整体收入近五成;AI服务器占服务器整体收入近四成,AI服务器收入同比增长近两倍,环比呈现近双位数比率增长。此外,生成式AI服务器同比增加近三倍,环比亦呈双位数比率增长。第一季度,通用服务器较去年同期实现双位数比率增长,同时实现个位数比率环比增长。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K8凯发,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业富联”)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宇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唯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023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980.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普华永道中天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为依据,已包含代垫费用和流转税及其附加费。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和职业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事务所和项目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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